央行出手整治无证支付机构 “二清”模式清理时间表确立
来源: 关键词:央行 二清 整治 发布时间:11-28-2017
日前,有消息称,央行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无证经营支付业务整治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严查持证机构违规为无证支付机构提供支付清算服务的行为,也就是业内俗称的“二清”模式,并明确了时间表。
 
2018年完成整治重点检查“大商户”模式
 
记者从《通知》中看到,此次央行是在前期打击无证经营支付业务相关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推进的相关工作,以持证机构为重点检查对象,持证机构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以下简称支付机构)、中国银联、农信银资金清算中心、城市商业银行资金清算中心、同城清算系统运营机构、小额支付系统集中代收付中心运营机构。
 
通知同时还明确定出了时间表,整个整治工作分为四个阶段,2017年12月底前是持证机构自查自纠阶段,支付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要全面梳理支付业务合作主体、支付服务接口开放情况,展开自查、整改,并上报。随后人民银行会组织检查、现场督察,进行处罚与总结,整治工作将在2018年6月底前完成。
 
通知特别指出,支付机构要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以平台对接或“大商户”模式拓展特约商户(含网络商户),同时确认开展外包服务商的工作是否合规,是否存在将核心业务外包的违规行为。所谓“大商户模式”指的是,用户支付资金先划转至网络平台账户,再由网络平台结算给其平台下挂商户。
 
“二清”截留资金风险大
 
有第三方支付公司内部人士对南方日报记者表示,过去有“二清”业务的支付平台不在少数,由于有大规模交易量,不少平台都利用这种“分包”模式做大规模。
 
而近年来,随着支付方式的快速发展,也催生了聚合支付,有机构通过把不同的支付方式集合在一起,让商户、用户都使用方便。一般而言,聚合支付公司并无牌照,而是通过银行和支付机构拿到清算通道,但其中有些公司打着聚合支付的旗号从事“二清”,就会产生资金安全风险。“‘二清’模式和‘聚合支付’的本质区别在于是否有留存资金做清算。”上述第三方支付机构内部人士表示。
 
“通知的检查无疑是有助于支付行业更加健康的发展,尤其是聚合收单环节会更规范。”银联电子支付研究院相关人士表示。
 
据了解,通过“二清模式”无证机构不受相关监管规定的约束,直接开展商户资金结算和预付卡发行,自行控制和支配相关资金,由此产生截留、挪用商户资金的风险。现实中已多次发生无证机构挪用商户结算资金或持卡人预付资金、“跑路”的风险事件。
 
央行重申严格执行支付监管准入
 
事实上,去年以来,央行一直重拳打击无牌支付机构非法从事支付行为。2016年10月,央行会同13部委制定并印发《非银行支付机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拉开了对支付行业整治序幕。去年的整治方案主要针对支付机构备付金风险、跨机构清算业务整治,以及无证经营支付业务。央行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1月底,全国已经清理出239家无证非法从事支付业务的机构。
 
在最近召开的第六届中国支付清算论坛上,央行副行长范一飞重申,政府部门将继续遵循总量控制、结构优化、提高质量、有序发展的原则,重点做好对已获牌机构的监管引导和整改规范,通过续展等监管措施实现优胜劣汰,同时鼓励有实力、可持续发展的中外资机构入场开展业务,鼓励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实现支付机构结构优化。其强调,支付业务属于重要的金融业务,无论是国有经营主体、民营主体还是外资机构,不管从事哪种业务,一律实行准入,一律纳入监管。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董希淼分析认为,本次《通知》核心内容,也是要再次重申从事支付业务必须取得许可证。值得注意的是,人民银行同步下发了持证机构自查内容。自查内容包括特约商户资质审核、受理终端主密钥与网络支付接口管理、交易处理、资金结算、客户备付金管理与账户开立、账户开立与使用合规性、内部过渡账户开立情况、收单外包业务管理、代收付业务开展情况、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各项责任履行情况、风险事件处置情况等多个内容。